爱普生“337调查”调查棒打中国墨盒业

来源: 发布日期:2006-04-13 2419

  直到3月17日,中国墨盒业依然为由爱普生公司提请的“337调查”而焦虑。

  协调会成了“培训会”

  3月4日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组织美国代理337案件资深法律专家菲利浦、全国律师协会WTO委员会负责人、墨盒专利专家与涉案的广东13家墨盒生产企业举行了一场“应对美国墨盒337调查紧急协调会”。此时,距离这些企业被提请“337调查”已经有半个月的时间。

  2月17日,爱普生公司针对中、德、韩的24家公司出口到美国的墨盒产品,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申诉状,指控涉案产品侵犯了原告在美国的9项专利权,请求启动337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或针对被申请公司发布永久排除令。据了解,此次涉案的公司有一半是中国企业,格力磁电、纳思达等主流企业都被卷入这次调查之中。

  令会议组织者感到意外的是,与会企业绝大多数对337调查知之甚少,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茫然失措。一场协调会变成了一场了解337调查的培训会。依据程序,诉状于2月17日递交, 一个月后正式立案。由于之前缺少相关的法律知识,这场官司该不该打,该如何打,后果会怎么样?这些问题使墨盒企业焦头烂额。连中国电子计算机行业协会耗材专委会会长龚滨良也深感突然。“这一次面对的是非常强劲的对手,我们丝毫没有准备。”3月14日,龚对本报记者说。

  广州麦普的一位人士说:“我们必须全力配合律师。”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之前多数没有法律部的墨盒厂商,目前已经在公司内部组成专案小组,正在讨论应对方案。

  应诉与否都损失巨大

  摆在涉案企业面前有三条路:应诉、和解、不应诉。目前业界一致的看法是,涉案墨盒企业走哪一条路都损失巨大。

  广东省反倾销及“337调查”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蔡小敏介绍了涉案企业的的尴尬境地:“如果应诉,大概需要几百万美元的应诉费用;如果不应诉,普遍排除成立,所有墨盒相关产品永远都不能进入美国市场;选择和解也要交纳不菲的费用。以往国际上‘337调查’案件中,有50%选择和解的方式解决。”

  此次爱普生来势非常凶猛,除了申请337调查以外,同时上诉美国联邦法院,要求侵权赔偿。蔡小敏认为,国内企业有两个抗辩点:一是证明对方专利无效——基于这种考虑,建议企业选择团体应诉;二是证明自己的出口产品没有侵权,而这需要单独应诉。“虽然‘337调查’的应诉费用昂贵,但各家企业可以在协会协调下集体应诉来摊薄费用。” 蔡认为,“和解的结果是授权使用,其代价总比发布‘普遍排除令’小得多。以前很多国内企业败诉的首要原因是不应诉,许多企业因惧怕高额律师费用和调查费用而放弃应诉。”

  根据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珠海纳思达、珠海格力磁电等几家大型耗材生产厂商表示一定要应诉,但是单独应诉还是团体应诉,目前还未最终确定。

  关键是意识淡泊

  记者联系爱普生发言人,对方一直在开会,会后即关机。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打印耗材的制造中心,其中墨盒的产量已经占据了全球总产量的60%,而纳思达和格力磁电产量的90%都出口到海外,已经对原来打印耗材巨头爱普生、惠普、佳能造成严重的冲击。

  目前墨盒企业面临的问题,一是企业缺少自主创新,二是在知识产权战略上缺少自我保护。记者注意到,广东IT企业虽多,但是行业协会等组织相对浙江企业较少。在面对危机的时候,浙江的行业组织就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问题的关键还是知识产权问题,” 易观国际分析师李志新说,“原装墨盒厂商在设计生产打印机之初,就对墨盒的种种细节设置了重重专利保护,大到墨水的配方,小到墨盒的尺寸。因此,兼容墨盒厂商要想挤进利润丰厚的耗材市场,就必须付出可能‘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兼容墨盒厂商在原装墨盒厂商的知识产权大棒下,步履维艰。”

  李志新分析道:通用耗材行业正在走向成熟,品牌集中度越来越高,缺少自主创新能力的小企业将被大量淘汰。通用耗材企业要生存,一是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到技术研发上;二是与原装厂商合作,自己提供生产和商标,由后者提供技术和专利,并为之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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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款对与进口产品相关的某些投诉进行调查,并做出裁决。根据这一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根据国内企业的投诉决定对某些进口行为进行调查,并做出禁止进口、停止侵权行为、扣押、没收等几种裁决。虽337条款不能使权利人获得赔偿,但其程序通常在12个月内就能完成,而且其对权利人的吸引力主要来自有力的贸易措施,尤其是禁止进口。目前,大部分337调查涉及专利或注册商标侵权。337调查分为限制性排除和普遍排除两种,限制性排除是指对涉案企业进行排除,普遍性排除如果成立,整个行业的产品都将被排除在外。